案例五
【背景材料】
某工程項目估算總投資2200萬元,其中施工估算價1000萬元,設備采購估算價1000萬元,勘察估算價43萬元,設計估算價i00萬元,監理估算價57萬元。在施工招標過程中,業主委托該省建設廳進行招標,按照法律程序確定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分階段進行招標。
【問題】
1.簡述《招標投標法》要求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標準是什么?
3.以上背景材料中,如以各階段進行,哪些必須進行招標?
4.背景材料中有兩處不妥,請找出來。
答案:1.《招標投標法》要求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有: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國家投資、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是: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
為了防止將應該招標的工程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即使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上述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也必須采用招標方式委托工作任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3.進行招標的階段是:施工、設備采購、設計、監理。
4.不妥之處是:
(1)建設廳主持進行招標;
(2)法律規定各階段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