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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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訴解釋》
第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一)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行為;
(二)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三)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
(四)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五)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
(六)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配套練習】
1.關于刑事司法行為的表述正確的是:
A.凡是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實施的刑事強制措施均是不可訴的
B.公安機關為達到干預經濟糾紛且逃避司法審查的目的所實施的強制措施是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
c.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在有刑事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以確保刑事訴訟正常進行為目的所實施的行為均是不可訴的刑事司法行為
D.刑事司法行為除要有明確的刑事訴訟法授權之外,還要滿足刑事訴訟法的授權目的,只有在滿足以上兩個條件之時因之引發的爭議才不在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之列
【答案】 BD
【解析】 我國公安機關既是行政管理部門又是刑事偵查機關,可以實施行政行為和刑事司法行為兩種不同的行為,刑事司法行為不可訴。
刑事司法行為,如刑事偵查、刑事拘留、刑事扣押、刑事搜查等,作為對人身和財產實行的強制措施,與行政拘留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在外在表現上有諸多相似之處。在實踐中,二者往往不能簡單地從形式和程序上進行區分,而必須在對有關證據材料、立案的理由和程序、所采取的刑事偵查手段和措施等方面加以綜合考查后,根據具體情況辯證地認定,必須切實地依照刑事訴訟法實施的行為才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司法考試
2.張某與李某因土地使用權產生爭議,經鄉政府確權為張某具有使用權,事隔2個月,李某因感覺沒有土地使用權處處不方便,便找到鄉政府申訴,鄉政府認為所作確權合法而駁回申訴,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B.法院不應受理,因屬于重復處理行為
c.李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D.法院應受理,因符合行政訴訟確定范圍的標準
【答案】 AD
【解析】 《行訴解釋》中規定的不予受理的情況為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防止相對方不注意訴訟時效,規避法律,對已經超過時效的行政行為以再次申訴不服為由提起訴訟。但是,對重復處理行為不能起訴,并不表明不能在訴訟時效內對最初行為提起訴訟。重復處理行為的關鍵在于:(1)要有重復處理行為,即對同一件事有兩次處理,第二次處理沒有新的內容產生;(2)程序上第一次處理已過訴訟時效。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哪些行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A.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
B.大學根據《學位條例》拒絕發放學位證書的行為
C.鄉政府鼓勵農民種植經濟作物的行為
D.注冊會計師協會對注冊會計師執業證照不予年檢的行為
【答案】 BD
【解析】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所作出的醫療事故鑒定結論,是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和處理醫療事故的依據,不是行政行為。鄉政府鼓勵種植經濟作物的行為是沒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政指導行為的關鍵在于“不具有強制力”,因不具有強制力而不可訴,但如果動用強制力則在可訴之列。大學和注冊會計師協會雖然都不是行政機關,但是它們的上述行為都是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4.位于大王鄉的多金屬硫鐵礦區是國家出資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鐵礦基地。2003年5月,百樂公司向法定發證機關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辦理該礦區采礦許可證。2003年】1月1日,某市國土資源局以解決遺留問題為由向另一家企業強力公司頒發了該礦區的采礦許可證。2004年1月,省國土資源廳答復百樂公司,該礦區已設置礦權,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請。關于百樂公司的救濟途徑,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就省國土資源廳的拒絕發證行為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才能提起訴訟
B.就省國土資源廳的拒絕發證行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就市國土資源局向強力公司的發證行為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才能提起訴訟
D.就市國土資源局向強力公司的發證行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答案】 BD
【解析】 因為百樂公司尚未取得該礦區采礦權,所以不屬于《行政復議法》第30條第1款復議前置的情形,仍屬于可復議也可以訴訟的情形。
5.關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下列哪些組合是錯誤的?
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勞動法》的規定,對勞動爭議的仲裁行為
②行政機關對一傳染病患者實行強制隔離治療
③行政機關對一企業進行通報批評
④強制服兵役行為
⑤鄉政府對一起鄰里糾紛所作的調解行為
⑥強制將相對人遣送回原籍的行為
⑦某市政府以提供低利率的貸款鼓勵企業投資農產品生產的行為
A.②④⑤⑥
B.③④⑥⑦
C.①⑥⑦
D.②③④⑥
【答案】ABc
【解析】 勞動爭議仲裁屬于《行訴解釋》第l條規定的“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鄉政府的行為是行政調解行為,市政府的行為屬于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此三項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強制隔離、強制服兵役、強制遣送回原籍均為行政強制措施;對企業通報批評是行政處罰的申戒罰的方式。這些都屬于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
6.被監察對象或其他公民、法人對下列哪些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A.監察機關在調查時采取的暫予扣留封存賬目的行為
B.監察有關機關就調查事項對違紀嫌疑人的拘禁行為
c.監察機關提出監察建議的行為
D.上一級監察機關的復核決定
【答案】 cD
【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選項AB不合要求。監察建議并未對相對人的實體利益構成實際影響,選項c正確。《行政監察法》第41條規定,上一級監察機關的復核決定和國務院監察機關的復查決定或者復審決定為最終決定,因此選項D符合條件,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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