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冊會計師《稅法》講義——車船稅內容繁雜,但難度不大。考試題型以單選和多選為主,需要掌握車船稅的稅目、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和稅收優惠。不要覺得小稅種可以放棄,考場上是無法保證前五章的考查難度的,但小稅種的難度卻可以實打實的駕馭,也許通關就只差這幾分。>>快速領取cpa考試干貨資料包!
第十一章第二節 車船稅法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1、納稅義務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2、征稅范圍:【注意】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不包括拖拉機)屬于車船稅的征稅范圍。
二、稅目與稅率
1、稅率:定額稅率
2、稅目:乘用車、商用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
【注意】
(1)掛車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2)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3)拖船: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凈噸位0.67噸。
(4)計稅依據:(每輛、整備質量每噸、凈噸位每噸、身長度每米)
①商用貨車、專用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以“整備質量噸位數”為計稅依據;
②機動船舶以“凈噸位數”為計稅依據;
③游艇的計稅單位為艇身長度每米;
④摩托車按照“每輛”為計稅單位。
【精選例題】
(單選題)下列關于車船稅計稅單位確認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摩托車按“排氣量”作為計稅單位
B.游艇按“凈噸位每噸”作為計稅單位
C.專用作業車按“整備質量每噸”作為計稅單位
D.商用貨車按“每輛”作為計稅單位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與代繳納
1、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注意月份的換算)。
2、已稅車輛被盜、報廢、滅失的,符合條件可退稅。可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失而復得,也是當月。
3、已稅車輛,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注意】關鍵是計稅依據的判斷,和月份的換算。
【精選例題】
(單選題)某企業2015年1月繳納了5輛客車車船稅,其中一輛9月被盜,已辦理車船稅退還手續;11月由公安機關找回并出具證明,企業補繳車船稅,假定該類型客車年基準稅額為480元,該企業2015年實繳的車船稅總計為( )元。
A.1920
B.2280
C.2400
D.2320
四、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
1、稅收優惠
(1)法定減免:
①免:捕撈、養殖漁船;軍、警;外;新能源(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
②減半:節能。
③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農+農)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④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由部隊號牌改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掛當年車船稅。
(2)特定減免:臨時入境的外、港澳臺;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記憶】共三點,和法定減免區分的方法:記住數字5年;記住臨時入境外國和港澳臺。
2、征收管理
(1)納稅期限: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
(2)納稅地點: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無需辦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3)納稅申報: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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