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背景材料】
工程師對承包人施工進度有管理權利,為了確保施工任務在規定的合同工期內完成,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修改進度計劃和發出暫停施工指令,也有權批準工期順延。
【問題】
1.工程師進行進度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2.在什么情況下,工程師有權通知承包人修改進度計劃?
3.經工程師對修改進度計劃的確認,工程師是否負有責任?責任由誰承擔?
4.工程師指示暫停施工的起因可能有哪幾種情況?
答案:1.工程師對進度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控制施工工作按進度計劃執行,確保施工任務在規定的合理工期內完成。
2.在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時,工程師有權通知承包人修改進度計劃。
3.經工程師對修改進度計劃的確認,工程師不負責任,所有的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師指示暫停施工的起因的可能情形有以下幾種:
(1)外部條件的變化。如后續法規政策的變化導致工程停、緩建;地方法規要求在某一時段內不允許施工等。
(2)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原因。如發包人未能按時完成后續施工的現場或通道的移交工作;發包人訂購的設備不能按時到貨;施工中遇到了有考古價值的文物或古跡需要進行現場保護等。
(3)協調管理的原因。如同時在現場的幾個獨立承包人之間出現施工交叉干擾,工程師需要進行必要的協調。
(4)承包人的原因。如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施工作業方法可能危及現場或毗鄰地區建筑物或人身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