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
重大變更主要包括:
(一)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相關內容發生變更;
(二)變更基金簡稱(含場內簡稱)、基金代碼(含場內代碼);
(三)變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
(四)變更基金經理;
(五)變更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率;
(六)其他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除上述事項之外,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鸷贤K止的,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