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本案的原告蔡增雄選擇先進行復議,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他應當向哪一機關申請復議?
(2)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本案中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和第二審人民法院分別是哪兩個法院?為什么?
(3)從與當事人上訴范圍的關系角度講,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查上訴案件?

[解析]
本案的實體內容爭議不大,本題主要考點是有關程序性的規定。
[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行政訴訟法》第1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5條,《行政復議法》第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