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應當由某縣人民法院管轄。因為《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對原告的治安管理處罰沒有超過法定時限。因為雖然夏某的嫖娼行為發生在l993年的6月份,公安機關查獲夏某是在1994年元月,中間已經超過了半年,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指的是違法行為被發現而不是違法行為人被發現。夏某的嫖娼行為在何某某的賣淫行為被發現時已經算被發現,并沒有超過6個月。
(3某縣公安局在其具體行政行為被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撤銷后,能夠以同樣的事實重新
作出(1996)第20號警告、罰款3000元的治安處罰和(1996)第01號收容教育1年的決定。

[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國家賠償法》第9條飛行政訴訟法》第17條、第5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公安部《關于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