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經》的主要內容及其歷史地位
《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的相李悝在總結春秋以來各國成文法的基礎上制定的,在中國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歷史地位。
《法經》共六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其中《盜法》、《賊法》是關于懲罰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財產的法律規定?!毒W法》又稱《囚法》,是關于囚禁和審判罪犯的法律規定;《捕法》是關于追捕盜賊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規定?!毒W》、《捕》二篇多屬于訴訟法的范圍?!峨s法》是關于“盜賊”以外的其他犯罪與刑罰的規定,主要規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毒叻ā肥顷P于定罪量刑中從輕從重法律原則的規定,起著“具其加減”的作用,相當于近代刑法典中的總則部分。
《法經》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斗ń洝肥菓饑鴷r期政治變革的重要成果,是中國法制史上一部極為重要的法典。
2.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及歷史意義
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改革,這是戰國時期封建法制發展過程中又一次意義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變法以其更為廣泛的內容和更為重大的歷史影響而在中國法律發展史上寫下重要的一筆,史稱“商鞅變法”。
(1)變法的主要內容。
一是改法為律,擴充法律內容。
二是運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國強兵”的措施。
三是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的特權。
四是全面貫徹法家“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其一,強調“以法治國”;其二,“輕罪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其四,鼓勵告奸。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商鞅變法是一次極為深刻的社會變革,在深度和廣度上都超過了這一時期其他諸侯國的改革。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舊勢力車裂而亡,但其變法成果被秦國繼承和發揚。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后迅速強盛起來,最終一統六國,建立了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
戰國時期有兩個要點是大家要特別留意的,一個是李悝的《法經》、一個是商鞅變法。兩者在理論上的共同點:都是前期法家的實踐者。無論是《法經》,還是后來商鞅按照《法經》的結構所完成的秦國六律,體現的都是法家的理論。如重刑輕罪、刑無等級、以法治國等說法,與我們現在的說法是不一樣的,“刑無等級”不是說法家不強調身份等級,法家提倡的法律作為取代傳統禮刑的新的社會規則,它不認可禮刑關系下基于血緣身份而確定的適用禮和刑的基本原則。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原則,在法家提倡的法律面前,由于新的社會政治利益關系,就有了依據血緣身份所確定的一套新的適用原則,舊的等級在新的刑法面前不再起作用了,因此,“刑無等級”并不是說法家不強調身份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