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德的心理結構包括道德認識、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三種心理成分。
2.品德是道德品質的簡稱,它是個體依據一定的社會道德準則行動時所表現出來的穩定的心理特征和傾向。
3.美國心理學家柯爾伯格提出了兒童道德的三水平階段論:前習俗道德水平、習俗道德水平、后習俗道德水平。
4.根據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觀察學習的過程可以分為:注意過程、保持過程、動作再現過程和動機過程。
5.道德認識是個體品德的核心部分。道德認識包括三個主要的環節:道德知識的掌握、道德信念的確立、道德評價能力的發展。
6.道德情感是伴隨道德認識所出現的一種內心體驗。它是個體根據社會的道德規范評價自己和別人的行為舉止時所產生的內心體驗。
7.道德情感的表現形式有以下三種:一、直覺的道德情感體驗;二、想象性的情感體驗;三、倫理性情感體驗。
8.道德行為是道德認識和道德情感的具體表現和外部標志,只有道德行為才使品德具有社會價值。
9.瑞士心理學家皮亞杰概括了一條兒童道德認知階段的總規律:兒童在10歲之前,對道德行為的思維判斷主要是依據他人設定的外在標準,稱為他律道德;在10歲之后,兒童對道德行為的思維判斷則多半能依據自己的內在標準,稱為自律道德。具體分為四個階段:一、自我中心階段(2—5歲);二、權威階段(5—8歲);三、可逆性階段(8-10歲);四、公正階段(10-12歲)。(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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