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考試情況
2007年本章分值為9分,題型全部為客觀
2007年教材在第一節新增了“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
第一節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一、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項目(2007年新增)
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
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
禁止類外商投資項目
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
【特殊規定】
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視為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
產品出口額占其銷售總額70%以上的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經批準可以視為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
【例題】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
的有()。
A、能源、重要原材料工業項目
B、不利于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項目
C、從事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種礦種勘探的項目
D、運用我國特有工藝生產產品的項目
【答案】BC
【解析】選項A屬于鼓勵類投資項目,選項D屬于禁止類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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