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證券法律制度
2007年考試情況
2007年本章的分值為12分,其中包括1個簡答題。在綜合題中,有2分的考點來自本章。
考生應注意綜合題中《公司法》和《證券法》的結合
復習思路
一、公開發行的界定(P226)
1、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2、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
3、向200人以下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不得采取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否則就屬于公開發行
【例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屬于公開發行證券。()
【答案】×
二、股票
股票的發行條件
股票的發行程序
股票的上市
1、募集資金用途(P228)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證券的承銷(P230)
(1)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
(2)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
(3)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并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4)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
3、股票的上市條件(P239)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例題】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的條件有()。
A、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B、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C、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D、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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