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特別提供2021年證券從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各章節重要考點,考生們一定要重點復習!同時,233網校推出了證券從業資格干貨筆記,內含各章的考情分析,高頻考點、考點分布以及課后真題回顧,點擊免費試讀>>
【2021版證券思維導圖】【全真模擬試卷】【抓住證券從業2021最后1次拿證機會】
1、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1)基本概念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并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2)其他主要規則
①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股票質押回購風險控制機制
②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的規定,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③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融入方資質審查制度,對融入方進行盡職調查,調査內容包括融入方的身份、財務狀況、經營狀況、信用狀況、擔保狀況、融資投向、風險承受能力等。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者從事貸款、私募證券投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個人借貸等業務的其他機構,或前述機構發行的產品。符合一定政策支持的創業投資基金及其他上交所認可的情形除外。
④證券公司及其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公開募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作為融出方參與股票質押回購。
⑤《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于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并用于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下列用途:投資于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進行新股申購;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2、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1)基本概念: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并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證券公司根據與客戶簽署的協議將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相關孳息返還給客戶的交易。
(2)其他主要規則
①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風險控制機制,根據相關規定和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確定業務規模。
②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與客戶的協議約定基于客戶的真實委托向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申報,由交易系統予以確認。中國結算依據交易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提供證券登記和資金劃付服務。
③證券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依據交易所成交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登記和資金劃付等業務。
3、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
(1)基本概念:證券公司將符合滬深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報價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規定的自有資產作為質押券,以質押券折算后的標準券總額為融資額度,向其指定交易客戶以證券公司報價、客戶接受報價的方式融入資金,在約定的購回日客戶收回融岀資金并獲得相應收益的交易。
(2)其他主要規則
①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報價回購業務風險控制機制,對質押券價值進行管理。證券公司應合理確定和控制報價回購業務規模,并向交易所報備。交易所據此對證券公司的報價回購業務規模實行總量控制。
②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向交易所交易系統申報報價,并代客戶申報接受報價的委托。交易系統對雙方的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成交確認,并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中國結算依據交易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報價回購的初始交易與購回交易提供相關登記結算服務。
③證券公司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實向交易所交易系統申報其與客戶已經達成的真實交易意向,不得擅自偽造、篡改或進行虛假申報。
④證券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依據交易所成交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相關登記結算業務。
試題鞏固:
【選擇題】( )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并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證券公司根據與客戶簽署的協議將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相關孳息返還給客戶的交易。
A. 融資融券業務
B.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C.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D. 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