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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證券從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模擬練習題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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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接管期限一般不超過()個月,期滿后確實需要繼續接管的,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可以決定延期,延期最長不超過()個月。
A. 6;6
B. 12;6
C. 12;12
D. 12;18
考點:接管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滿12個月,確實需要繼續接管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決定延期,延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
()決定對證券公司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進行托管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選擇證券公司等專業機構成立托管組,行使被托管證券公司的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的經營管理權。
A. 證券公司
B.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C. 協會
D. 財政部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對證券公司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進行托管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選擇證券公司等專業機構成立托管組,行使被托管證券公司的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的經營管理權。
下列哪項行為不是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所禁止的行為()。
A. 直接或者間接向投資者返還管理費
B. 從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輸送等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C. 利用資產管理計劃進行商業賄賂
D. 購買二級市場的股票
證券公司及相關從業人員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1. 利用資產管理計劃從事內幕交易、操 縱 市 場或者其他不當、違法的證券期貨業務活動。
2. 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
3 為違法或者規避監管的證券期貨業務活動提供交易便利。
4. 從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輸送等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5. 利用資產管理計劃進行商業賄賂。
6. 侵占 、挪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
7. 利用資產管理計劃或者職務便利為投資者以外的第三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8. 直接或者間接向投資者返還管理費。
9. 以獲取傭金或者其他不當利益為目的,使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進行不必要的交易。
10. 法律 、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