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不少員工從放假到休假再到待業在家,特別是一些剛進入公司不久的試用期員工,被辭退的概率更大。那么,疫情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補償多少錢呢?下面就和233網校學霸君一起了解下。
一、疫情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首先,要明確疫情試用期被辭退的原因。
如果公司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的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且不承擔經濟補償。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是偽造學歷證書、身份證明虛假等。或員工符合試用期勞動合同上注明的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理由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或只因疫情期間公司運營困難,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二、試用期被辭退補償標準: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經濟補償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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