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國憲法
(一) 憲法的制定
1.1787年以前聯邦憲法性文件:
《獨立宣言》:《獨立宣言》是1776年7月4日制定的。《宣言》的內容主要有三點:第一,宣告“天賦人權”原則;第二,宣告“人民主權”原則;第三,宣告獨立,成立共和國。馬克思稱之為“第一個人權宣言”。它為以后誕生的美國憲法奠定了政治基礎。
《邦聯條例》:1777年大陸會議通過《邦聯和永久聯合條例》(通稱《邦聯條例》)。它是1787年美國憲法生效前一直起作用的憲法性文件。
2.1787年美國憲法--由1787年在費城召開的制憲會議于9月15日通過,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憲法
(二)憲法的主要內容與修正案
憲法的構成 |
序言和7條條文組成,序言不是憲法條文的組成內容,不能被引用。 |
憲法的主要內容 |
1.規定美國是一個實行聯邦制的總統制的共和國; 2.國家權力的分配采取立法、行政和司法權“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則。授予各州權利,聯邦最高法院有司法審查權; 3.憲法增修采取修正案方式并規定修正案提出和通過程序; 4.強調憲法和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以及締結的條約是全國最高法律; 5.憲法本身的批準問題。 |
憲法修正案 |
1.關于公民權利的憲法前10條修正案(權利法案); 2.南北戰爭后關于廢除奴隸制承認黑人選舉權的修正案; 3.20世紀以降關于擴大選舉權,男女享受平等權利的修正案。 憲法修正案是美國憲法規定的惟一正式改變憲法的形式 |
下列有關美國法的歷史地位的何種表述是不正確的?
A.美國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資產階級成文憲法,奠定了資產階級憲法的基本格局
B.美國刑法率先創造了贖刑制度
C.美國創造了立法和司法的雙軌制
D.美國最早建立了反壟斷法制
【答 案】B
【詳 解】
美國刑法率先創造了緩刑制度,而非贖刑制度。贖刑制度,在中國古代就早已存在,并不是美國首創的制度。
四、英美司法制度
法 院組織 |
英國法院組織 |
高級法院、低級法院(按層次分) |
高級法院(上議院,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最高法院)和低級法院;其中: (a) 上議院(由大法官、前任大法官和法律貴族組成):實際上的最高法院,但可上訴到這里的案件極少; (b)最高法院(上訴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并非民刑案件的最高審級; |
民事法院、刑事法院 |
按案件審理性質。 | ||
英國普通法院、衡平法院長期并存,1875年統一。 | |||
美國法院組織 |
雙軌制,兩套系統: A;聯邦法院:最高法院(其判決對全國一切法院均有約束力)、聯邦上訴法院、聯邦地區法院。;B:州法院:最高法院(州的最高一級法院)、地區法院(正式的初審法院)、治安法院(基層法院) |
(二)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權——審查、裁決違憲的司法制度
1、通過司法程序,審查和裁決立法和行政是否違憲;
2、源于1803年的“馬布里訴麥迪遜”案;
3、有權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項規定;經裁定違憲的法律或法律規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三) 陪審制度(陪審團)——發源于英國、并在歷史上被長期作為一種民主象征的制度
1、就案件的事實部分進行裁決,法官在此基礎上就法律問題進行判決;
2、裁決一般不允許上訴,但當法官認為裁決存在重大錯誤時,可以加以撤消,重新組織陪審團陪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