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經濟法從“三國法”的龍頭老大地位逐漸降格為與國際私法和國際公法三分天下。在以往的司法考試中,國際經濟法的重點十分突出,主要集中在國際貿易法部分,比如,2004年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共14道題,其中國際貿易法13道題。但近兩年,基于出題人的審美疲勞,以及考點多年重復造成的考試難度降低,國際經濟法的考點開始呈現分散化趨勢,一些過去無關輕重的考點,如WTO、反傾銷、反補貼、國際知識產權保護,似乎成了命題人的新寵。當然,國際貿易法本身仍然占有很大的分量,不容輕視。如此一來,考生復習國際經濟法的范圍就要變寬,負擔自然也就更重了。
2 國際私法分值位居第二,但其顯著特點是試題難度最小,復習量也最小,盡管近年來考點呈分散化趨勢,相對而言重點還是比較突出的。主要考點集中于三塊:一是總論部分為數不多的一些基礎知識點(自然人和法人的住所、國籍、沖突規范、準據法)和五大制度(識別、反致、外國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規避);二是分論部分的七種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行為能力、法律行為與時效、物權、債權、商事關系、家庭關系、繼承關系)的法律適用問題;三是程序部分(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近兩年司法考試對此加大了考核力度。
3 國際公法分值最少,考點極為分散,幾乎章章有題,重點不突出,因此復習難度比較大。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4 國際公法和國際經濟法涉及到的法條很少,而國際私法中法條特別是我國的相關規定則比較重要。
5 命題特點上,首先“三國法”的試題近5年都集中于卷一的客觀題,卷四的主觀題中沒有“三國法”的試題;其次,小案例型選擇題占有相當份量,2009年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部分19道題均為小案例。而國際經濟法部分則經常將貿易術語、國際海運與保險以及信用證支付等知識點結合起來出小案例題。這種題考查考生對多個知識點的綜合應用能力,因此有一定難度。
6 最新命題趨勢:近年來,三國法部分的試題在深度和細節上比過去有所加強,國際私法部分往往會出一些理論性比較強的試題,個別試題考的很細,需要特別注意。如2006年第32題,本題中戴某雖可取得外國國籍但顯然未在國外定居,不可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同時戴某雖書面聲明放棄中國國籍,但未向中國正式提出放棄申請,更未經中國政府批準,因此不能退出中國國籍。本題考生如果未注意到中國國籍法關于喪失中國國籍的具體規定,易在A、B兩項上誤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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