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案例分析
案例1.幼兒期,兒童對世界的認識處于感性認識階段,幼兒是借助于顏色、形狀、聲音和動作來認識世界的。利用感知覺規律組織教學,可以提高教學效果。例如,在固定不變的背景上,活動的刺激物容易被幼兒知覺為對象。根據這個規律,教師應當盡量多地利用活動模仿、活動玩具(本例中教師利用了活動玩具“貓”和“魚”)、幻燈、錄像等,使幼兒獲得清晰的知覺。
另外,根據感知覺規律理論。刺激物本身的結構常常是分出對象的重要條件;在聽覺上,刺激物各部分在時間上組合,即“時距”的接近也是我們分出知覺對象的重要條件。所以,正如本案例中教師所做的那樣,教師講課的聲調抑揚頓挫、語言繪聲繪色。如果教師的講課平鋪直敘,很少變化,毫無停頓之處,幼兒聽起來就不容易抓住重點。
再者,根據感覺的對比規律,微弱的聲音可以提高視覺感受性,所以,這位教師在講課的同時,伴以相關輕音樂的做法是適當的,這可使幼兒看得更清楚。
最后,這位教師實際上做到了言語和直觀材料的結合。根據感知覺規律理論,詞的作用可以使幼兒視覺的效果大大提高,從而使幼兒更好地理解學習材料。
案例2.根據所給材料分析:
(1)小孩可能患的眼疾是弱視。
(2)嬰幼兒期遮蓋眼睛,致使外界光刺激不能到達眼內和大腦,導致視覺發育停頓而引起;先天遺傳,高度遠視、近視、散光或兩眼曲光度不等,斜視。
(3)最佳期在3~5歲。將健康的一只眼遮蓋住,強迫弱視眼注視物體(除正常活動外,讓孩子多做一些如描繪圖案、剪紙等精巧細致的活動,以促進弱視眼視力提高),如健康眼有下降情況,可將該眼的遮蓋物拿開24~48小時,即會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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