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工資制度
一、工資制度的概念
《勞動法》中所講的工資,是指勞動者通過提供勞動從其所在用人單位獲得的全部勞動報酬。
包括用人單位以各種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但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的保險福利費用及其他非勞動收入。
例題:下列哪一項不屬于基本工資的范疇?( )。
A. 加班工資
B. 夜班工資
C. 福利
D. 津貼
233網校答案:C
二、工資的構成形式及基本原則
(一)計時工資
1.定義: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分類:月工資制、日工資制、小時工資制。
3.特點:操縱簡單易行、適用任何企業和工種
4.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x8h)
(3)月計薪天數= (365 天-104天)÷12月= 21.75天
(二)計件工資
1.定義: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2.特點:勞動成果與勞動報酬直接聯系起來。
(三)獎金
1.定義: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2.種類:超產獎、質量獎、節約獎、安全生產獎。
(四)津貼和補貼
1.定義:為了補償職工特殊的或額外的勞動消費和生活費用,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一類補充性費用。
2.分類
①為補償特殊勞動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和額外勞動消耗津貼:礦山井下津貼、高溫津貼、野外施工津貼等。
②為補償特殊勞動消耗和額外生活支出津貼:林區津貼、山區津貼、駐島津貼、艱苦氣象臺(站)津貼等;
③為特種保健要求津貼:保健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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