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精選試題
1、證券公司受期貨公司委托從事中間介紹業務,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應當獨立經營,保持財務、人員、經營場所等分開隔離。()
A.正確
B.錯誤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十五條 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應當獨立經營,保持財務、人員、經營場所等分開隔離。
2、申請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A.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B.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C.具有會計師以上職稱或者注冊會計師資格
D.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
參考答案:ABD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申請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還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職稱或者注冊會計師資格;申請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還應當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
3、期貨公司變更第一大股東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擬變更的股權不存在被凍結等情形
B.全部股權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情形
C.期貨公司與股東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期貨公司不存在為股權受讓方提供任何形式財務支持的情形
D.期貨公司與股東之間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期貨公司不存在為股權受讓方提供任何形式財務支持的情形
參考答案:AD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本辦法第十九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擬變更的股權不存在被凍結等情形;(二)期貨公司與股東之間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期貨公司不存在為股權受讓方提供任何形式財務支持的情形;(三)涉及的股東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第十九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一)變更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二)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增加到 5%以上,且涉及境外股東的。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期貨公司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增加到 5%以上,應當經期貨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批準。
4、除下列()情形外,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不得劃轉非結算會員保證金。
A.依據非結算會員的要求支付可用資金
B.收取非結算會員應當交存的保證金
C.收取非結算會員應當支付的手續費、稅款及其他費用
D.雙方約定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十八條 除下列情形外,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不得劃轉非結算會員保證金: (一) 依據非結算會員的要求支付可用資金;(二) 收取非結算會員應當交存的保證金;(三) 收取非結算會員應當支付的手續費、稅款及其他費用;(四) 雙方約定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總經理或者相關負責人對存在問題不整改或者整改未達到要求的,首席風險官應當及時向()報告,必要時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A.期貨公司董事長
B.董事會常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
C.監事會
D.中國證監會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三條 首席風險官發現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風險管理等方面存在除本規定第二十四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之外的其他問題的,應當及時向總經理或者相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總經理或者相關負責人對存在問題不整改或者整改未達到要求的,首席風險官應當及時向期貨公司董事長、董事會常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必要時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未設監事會的期貨公司,可報告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