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客戶行為是指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及相關活動中,違背客戶真實意愿,侵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有以下情形:
①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
②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確認文件;
③未經客戶的委托,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④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⑤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通常會考:哪些情形構成欺詐客戶?
(單選題)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欺詐客戶行為的是(??)。
A、甲證券公司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
B、乙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告書中夸大凈資產金額
C、丙公司與戊公司串通相互交易以抬高證券價格
D、丁公司董事趙某提前泄露公司增資計劃以使李某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