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圍金融改革的歷程與內容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改革啟動并不斷深入,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主體,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其他多種金融機構并存、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調控與監管體系。
1.中央銀行體制的確立與發展
在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只有一家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因為在“文革”,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分別并人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并人了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具有雙重職能,既是政府管理金融業的政府機關。又是辦理各種金融業務的經濟組織。這種"大一統"的金融體制,到了改革發展的年代已經完全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了,必須進行徹底的改革。從1979年開始,工行、農行、中行等三家銀行陸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此前,在文化大革命中的1972年4月,為了解決當時基本建設戰線的混亂局面,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得以先行恢復。到1983年,工商銀行最后一個分離出來后,中國人民銀行自己也完全獨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職能Jo 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在機構設置上進行了由省分行到大區行的改革,在全國設立了九大分行(、沈陽、天津、濟南、西安、南京、上海、成都、武漢、廣州)和北京、重慶兩大總行營業部。在機構建設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金融調控模式也進行了不斷的改革,由直接調控走向間接調控,調控手段由對貸款的額度控制轉到綜合運用三大政策工具和其他工具。這些都標志著我國現代中央銀行體制的確立和發展。
2.商業銀行和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恢復、建立與改革
1979年以后,在四大國有專業銀行恢復重建的基礎上,又逐漸恢復建立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1987年以后,我國又相繼成立了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股份制的商業銀行;同時成立了財務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結構;另外還積極開拓國際金融市場,引進外資金融機構;1994年,我國又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初步實現了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分離;四大國有專業銀行也完成了向國有商業銀行的轉化,并于2003年起相繼進行股份制改造.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在2005—2007年間相繼成功上市,2008年國家開發銀行也實施了商業化的改革。
3.金融監管機構的單設與專業化金融監管體制的確立
1992年建立了中國證監會;1998年建立了中國保監會;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一分為二,分離出專司金融監管職能的中國銀監會,從而使中國人民銀行從日常金融監管中解脫出來,專門獨立從事貨幣政策的研究制定與實施工作。這樣的金融監管機構的單設.使我國的金融監管制度和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由中央銀行的統一監管走上了專業化金融監管機構的分業監管,為金融監管的規范化和有效能創造了條件和環境,適應了當時歷史條件下經濟金融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4.金融市場的構建與開放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相繼建立了以同業拆借、商業票據和證券回購為主要內容的貨幣市場;以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投資基金市場為主要內容的資本市場;由銀行間市場和結售匯市場構成的外匯市場;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正在醞釀之中。同時,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從最初允許設立國外金融機構辦事處到設立分支機構;機構類型從銀行到保險公司、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2006年12月11日,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金融業務對外資銀行全面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