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我國金融創新的因素
通過上述對我國金融創新實踐的分析,不難發現我國的金融創新尚存諸多問題,還有一些制約因素阻礙了我國金融創新的進一步發展。這些制約因素具體表現在:
①金融體制仍然僵化。金融業缺乏足夠的獨立性,金融體制仍未能徹底擺脫傳統體制臍帶的束縛,行政干預仍會不時再現,金融制度的創新受到壓抑。
②利率的市場化程度不高,利率機制缺乏彈性,不能真正反映資金的價格,從而影響了金融機構在引導資金正確流向方面的金融工具創新。
③金融市場不完整。自前我國的金融市場尚未形成真正統一的開放性市場。市場主體自主經營權不能充分落實,市場信息的獲得不對稱,市場的監管不到位,市場的立法不完善。所有這一切,都極大地壓抑了金融市場的創新活力。
④金融創新的環境不夠理想。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的金融體系仍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壟斷經營。另外,我國的金融管制雖然經過多年的改革,已經大大放松,但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金融機構在利率的調整、業務的種類、機構的設置、資本市場的參與等方面都存在較為嚴厲的管制,因而使金融機構的創新空間還十分有限。
⑤科學技術水平以及通訊業的發達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金融創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