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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業務范圍
(1)證券公司可以參股、控股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可以經證券公司批準并在授權范圍內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相關業務。
(2)證券公司可以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以下業務:
①推薦企業掛牌;②承銷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推薦本公司承銷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轉讓;③代理開立區域性股權市場證券賬戶;④為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戶的合格投資者買賣證券提供居間介紹服務;⑤利用自有資金或依法管理的資產管理等產品投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證券;⑥為證券的非公開發行組織合格投資者進行路演推介或其他促成投融資需求對接的活動;⑦為合格投資者提供企業研究報告和盡職調査信息;⑧與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開展業務合作,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⑨改制輔導、管理培訓、管理咨詢、財務顧問等相關服務;⑩推薦企業展示;?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業務。
2、證券公司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提供業務服務的相關規定
(1)建立健全相關風險管理制度,加強業務開展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和防范。
(2)建立健全相關合規管理制度,明確內部職責分工,建立健全隔離制度,防范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內幕交易和利益沖突。
(3)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
(4)證券公司應當于下列行為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將相關情況報送至中國證券業協會:
①入股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
②取得區域性股權市場中介機構資格;
③持股情況、中介機構資格發生變化;
④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
(5)證券公司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應當在每個月的前10個工作日內將上個月度業務開展情況報送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在每年4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情況報送至中國證券業協會。
試題鞏固:
【單項選擇題】下列不屬于證券公司可以在區域股權市場開展的業務有( )。
A. 推薦企業掛牌
B. 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過程的內幕交易
C. 為合格投資者提供企業研究報告和盡職調查信息
D. 推薦企業展示
證券公司可以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以下業務:
(1)推薦企業掛牌;
(2)承銷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推薦本公司承銷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轉讓;
(3)代理開立區域性股權市場證券賬戶;
(4)為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戶的合格投資者買賣證券提供居間介紹服務;
(5)利用自有資金或依法管理的資產管理等產品投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證券;
(6)為證券的非公開發行組織合格投資者進行路演推介或其他促成投融資需求對接的活動;
(7)為合格投資者提供企業研究報告和盡職調查信息;
(8)與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開展業務合作,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9)改制輔導、管理培訓、管理咨詢、財務顧問等相關服務;
(10)推薦企業展示;
(11)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