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行政許可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二十三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被授權的組織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配套練習】
1.某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規章中,將實施某項行政許可的權力“授權”給了該市的某個行政機關,那么該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許可權時:
A.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因為該行政機關實際上是受委托的行政機關
B.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因為該行政機關得到了規章的授權
c.應當對自己行為的后果獨立地承擔責任
D.可以將行政許可權委托給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答案】 A
【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授權必須是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本題中,人民政府的規章無權授權,因此人民政府的行為名為授權實為委托,所以只有A項的說法正確,其他選項的說法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2.下面關于行政許可實施機關的說法正確的是:
A.凡是國家行政機關都可以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許可
B.行政機關可以將自己的行政許可權委托給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使
c.受委托的組織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實施行政許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許可
D.行政機關具有的行政許可權應當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答案】 D
【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22條規定,A項錯誤,D項正確。根據第24條規定,Bc都不正確。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許可的委托不同于行政處罰的委托,行政許可的委托只能委托于其他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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