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條 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五十條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配套練習】
1.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多少日內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
A.屆滿30日后
B.屆滿20日后
c.屆滿30日前
D.屆滿20日前
【答案】 c
【解析】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應當提前30日提出申請。
2.下列有關行政許可的準許的選項中哪些是不正確的?
A.對于行政許可的申請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定期內答復,否則視為準予許可
B.對于行政許可的申請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定期內答復,否則視為不準予許可
C.對于行政許可的延續申請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定期內答復,否則視為準予延續
D.對于行政許可的延續申請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定期內答復,否則視為不準予延續
【答案】 ABD
【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50條第2款的規定,行政機關對于被許可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的延續申請應當在行政許可有效期限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因此C正確而D錯誤。AB兩項錯在是提出許可延續申請,而不是提出許可申請。因此,答案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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