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直接計算法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不征稅收入一免稅收入一各項扣除金額一彌補虧損
(二)間接計算法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4-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提示】由于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中有需要使用會計利潤總額為基數的計算項目,如公益性捐贈支出,所以考試題目很有可能要求運用間接計算法的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例題74·單選題】2008年某居民企業實現產品銷售收入1200萬元,視同銷售收入400萬元,債務重組收益100萬元,發生的成本費用總額160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支出20萬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8年度該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萬元。(2009年)
A.16.2
B.16.8
C.27
D.28
【答案】D
【解析】本題有三個考點:一是業務招待費是否超標的判別;二是納稅調整的計算;三三是應納稅額的基本計算。產品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都構成計算業務招待費限額的基數,但是作為企業收入總額組成部分的債務重組收入,不屬于銷售(營業)收入,不構成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基數。業務招待費限額計算:(1200+400)×5%e=8(萬元)<20×60%=12(萬元);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8=12(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200+400+100-1600+12=112(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112×25%=28(萬元)。
【例題75·計算問答題】某居民企業2012年發生下列業務:
(1)銷售產品不含稅收入2000萬元;
(2)接受捐贈材料一批,取得捐贈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稅額1.7萬元;企業找一家運輸公司將該批材料運回本企業,支付運雜費0.3萬元;
(3)轉讓一項商標所有權,取得營業外收人60萬元:
(4)收取當年讓渡資產使用權的專利實施許可費,取得其他業務收入10萬元;
(5)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萬元;
(6)全年銷售成本100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100萬元;
(7)全年銷售費用500萬元,含廣告費400萬元;全年管理費用200萬元,含業務招待費80萬元;全年財務費用50萬元;
(8)全年營業外支出40萬元(含通過政府部門對災區捐款20萬元,直接對私立小學捐款10萬元,違反政府規定被工商局罰款2萬元)。
要求計算:
(1)該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
(2)該企業對收入的納稅調整額;
(3)該企業對廣告費用的納稅調整額;
(4)該企業對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額;
(5)該企業對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
(6)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企業所得稅額。
【答案及解析】
(1)該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
企業會計利潤=2000+10+1.7+60+10+2-1000-100-500-200-50-40=193.7(萬元)
(2)該企業對收入的納稅調整額
2萬元國債利息收入屬于免稅收入,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萬元。
(3)該企業對廣告費用的納稅調整額
以銷售(營業)收入(2000+10)萬元為基數,不能包括營業外收入。
廣告費限額=(2000+10)× 15%=301.5(萬元);
廣告費超支=400-301.5=98.5(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8.5萬元。
(4)該企業對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額
招待費扣除限額計算:①80×60%=48(萬元);②(2000+10)×5‰=10.05(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10.05萬元,超支69.95萬元。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9.95萬元。
(5)該企業對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捐贈限額=193.7×12%=23.24(萬元)
該企業20萬元公益性捐贈可以全額扣除;直接對私立小學的捐贈不得扣除;行政罰款不得扣除。
對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10+2=12(萬元)
(6)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93.7-2+98.5+69.95+12=372.15(萬元)
該企業應納所得稅額=372.15×25%=93.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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