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思維
【內容提要】
本章講解思維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介紹思維活動的常見種類及表現特點;分析解決問題的過程,指出影響解決問題的各種因素;強調言語在思維活動中的作用;闡明想象的基本概念及其表現。
【學習目標】
1.識記思維、概念、推理、問題解決、想象的概念。
2.理解與掌握思維的種類。
3.理解與掌握概念的形成過程。
4.理解與掌握推理的基本內容。
5.理解與掌握問題解決的特征及其過程。
6.理解與掌握想象的種類。
7.學會運用基本的思維方式分析、解決實際生活中的問題。
第一節 概 述
人們不僅能夠認識事物和現象的外部聯系,而且能認識事物和現象的內部聯系與規律。思維是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又是感性認識的升華。思維是人類心理活動的主要特征。
一、什么是思維
思維是人腦對客觀現實概括的和間接的反映。思維是一種更高級、更復雜的心理活動過程,但它還是要以感性材料為基礎,通過對感知材料的加工而獲得對事物的規律性認識。它與感知、記憶等認識過程是密不可分的。感性認識是思維活動的源泉和依據。思維無論多么抽象,它的加工材料還是對個別事物的多次感知,從中概括出它們的本質和規律。同時,感性認識的材料如不經思維加工,就只能停留在對事物的表面的、現象的認識上,而不能認識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思維是對感性認識的材料更深層次的理解。
思維具有概括性和間接性的特點。思維概括性是指思維通過抽取同一類事物的共同本質特征和事物間的必然聯系來反映事物。感知覺只能反映事物的個別屬性或個別事物,思維則能反映出一類事物的本質和事物之間的規律性聯系。例如,通過感知覺人們只能感知各種各樣的筆(鋼筆、鉛筆、毛筆等);通過思維,人們就能把所有筆的本質屬性(寫字的工具)概括出來。通過思維,人們就能根據對水的研究得出水和溫度之間的關系,在101千帕下,水的溫度降低到0℃就會結冰,升高到100℃就會沸騰等。思維的間接性是指思維能對感官所不能直接把握的或不在眼前的事物,借助于某些媒介與頭腦加工來反映,而感知覺只能反映直接作用于感覺器官的事物。由于人類感覺器官結構和機能的限制、由于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由于事物本身內隱的特點,人們對世界上的許多事物,如果單憑感官或僅僅停留在感知覺上,則是認識不到或無法認識的,那么就要借助某些媒介物與頭腦加工來反映。例如,清晨起來,推開窗戶,看見地面是潮濕的,于是就會想到“昨夜下雨了”。這時,人們并沒有直接感知到下雨,而是以其他事物為媒介(地面潮濕),用間接的方法推斷出來的。人之所以能夠間接地反映事物,是因為人有概括性的知識經驗,而人的知識經驗越概括,就越能間接地反映客觀事物。
遼寧教師資格證VIP班:怎樣讓備考才萬無一失?233網校教師資格,講師帶你告別盲目備考,輕松掌握考點!零基礎VIP班,不過免費重學!點擊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