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推理
推理能夠幫助人們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
一、什么是推理
推理是從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出發推出另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推理是由判斷構成的,并依據判斷之間的真假關系,由已知確立未知的思維過程。在推理中,我們把由其出發進行推理的已知判斷叫做前提,把由已知判斷所推出的判斷叫做結論。要保證推出的結論正確,推理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前提要真實,即前提應是正確反映客觀事實的真實判斷;二是推理形式要符合邏輯規則,也即推理的前提和結論間的關系應有一定必然聯系,而不應是偶然的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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