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勞動經濟學
第四節 就業與失業
一、就業總量的決定(重點)
就業或勞動就業一般是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人,參與某種社會勞動,并通過勞動獲得報酬或經營收入的經濟活動。凡是從事社會勞動并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勞動者,即為就業者。
就業包含三層含義:勞動就業的主體是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人,能夠參加某種勞動;所參加的勞動屬于社會勞動,對社會有益;所從事的勞動為有酬勞動,既可以是勞動報酬,也可以是經營收入。
只有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才可以稱為就業。
【例題1.1.17】關于就業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就業主體必須有勞動能力
B.就業者所從事的勞動是有酬勞動
C.就業主體的所得不能是經濟收入
D.就業者所參加的勞動屬于社會勞動
【答案】C
(一)總供給、總需求與均衡國民收入
1.總供給
總供給是指一國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和服務按價格計算的貨幣價值總量??偣┙o等同于一定時期的國民生產總值或國民收入。
2.總需求
總需求是指社會在一定時期內對產品和服務需求的總和。這里假設總需求只包括消費品的需求和投資品的需求。
3.均衡國民收入
總供給與總需求相等的國民收入稱為均衡國民收入。
【例題1.1.18】總供給與總需求相等的國民收入稱為( )。(2012年11月四級真題)
A.總供給量
B.總價值量
C.均衡國民收入
D.國民收入消費水平
【答案】C
(二)就業總量決定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在決定勞動投入規模時,以取得最大利潤為決策準則。企業對提供的每一就業量都有與其相對應的最低預期收益,從而使企業能夠收回成本和取得最低盈利。
【例題1.1.19】就業量所生產產品的總供給價格稱為( )。(2012年11月三級真題)
A.最低收益
B.最低預期收益
C.最低成本
D.最低預期成本
【答案】B
章節考點: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章節考點與習題匯總